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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时间:2018-04-21 02:12:35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

  1)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关消防性能要求的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内容。

  2)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制排:

  5.2.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5.2.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过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5.2.3设计文件目录

  5.2.4设计说明书

  6.配套费复印件

  有建设单位到政务审批中心财务政局窗口缴纳消防设施配套费领取收据,凭此收据到财政局领取正规发票。

电话:0535-6889833

传真:0535-6883033

邮箱:hailong@yantaihailong.com

网址:www.yantaihailong.com

地址:烟台市高新区经一路德迈国际双创产业园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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