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是森林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足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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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森林火灾主要原因有哪些?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①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非常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很大数量。
②自然火:
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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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点防火期间,林区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是指:
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3、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